各五楼自拍
、各学区:
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充分发掘身边品德高尚先进人物,发挥其典型的示范、引导、五楼自拍
作用,学校决定开展“道德之星”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
五楼自拍
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(含瓯江五楼自拍
和城市五楼自拍
)。
二、评选机构
五楼自拍
党委宣传部
三、参评名额
共10人
四、评选条件
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在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、文明创建、诚实守信、孝敬长辈、尊重师长等方面表现突出,社会形象好、群众认可度高,能在引领校园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,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:
1、关心他人,主动为困难同学提供无私帮助;
2、爱护公共财物,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;
3、诚信为本,严格自律,履行承诺,享有较高的信誉;
4、孝敬长辈,尊重师长,关爱同学,同窗和睦,事迹感人。
五、评选步骤、要求与时间安排
1、宣传发动阶段:2013年2月底评选活动开始,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,各五楼自拍
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2、学生自荐或五楼自拍
推荐阶段: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可以通过自荐或由所在五楼自拍
推荐参评(名额限1-2名)。请在3月5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到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807B室),联系人:吕老师,电话:86598056。推荐时需附评选登记表(见附表)、个人事迹材料(1500字左右)、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,生活照一张(电子档)。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宣传部电子信箱([email protected])。
3、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:2012年3月10日之前,校党委宣传部对各五楼自拍
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。
4、候选人宣传投票阶段:2013年3月中旬,通过学校网站、广播、海报栏等平台对“道德之星”候选人感人事迹进行宣传众。采取评委会评议与网上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。
5、评选阶段:总得分=评委会评议打分(70%)+网络投票(30%)。总得分前十名的同学获得五楼自拍
“道德之星”光荣称号,
6、宣传推广阶段:2013年5月开始,通过学校网站、广播、海报栏等宣传“道德之星”的典型事迹。
六、表彰奖励
2013年5月,将和其他“十佳百星”一同公开表彰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各五楼自拍
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、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五楼自拍
、引导工作。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、评选标准以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,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五楼自拍
和管理工作。要注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,使“道德之星”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受五楼自拍
的过程。
2、若存在弄虚作假、使用不正当手段(如网络刷票等)进行投票等不良行为,则取消其参评资格,视情节给予学生本人相应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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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道德之星”推荐评选登记表.doc
党委宣传部
2013年2月28日